6月30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ST紫晶”,现证券简
6月30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ST紫晶”,现证券简称为“退市紫晶”,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8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7月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退市紫晶公告截图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1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资料图片)
上交所决定书称,“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20年12月修订)》第12.2.2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8条的规定,经本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条、第12.7.2条、第12.7.4条和第12.7.11条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6.1.6条等规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你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2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你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2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8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3年7月7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7.12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现将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