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失信 不能失信 不想失信

中国市场监管报   2023-08-25 06:14:00


(资料图)

今年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通知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线索排查、试点推进、部门协作等举措,持续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221件,严厉打击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强化工作指导 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理顺职责分工,确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重点、范围,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攻坚战。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在宜昌市、咸宁市分片召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调研推进会、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视频调度会商活动,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线索会商、案情分析、跟踪问效、督导调度等机制,加大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日常指导、督办力度,形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部署、每周通报、绩效评价、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机制,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启动、审批、告知、听证、决定、公示等全流程加强跟踪指导,推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纵深开展。  咸宁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印发《关于发挥信用监管基础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为成员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专班,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落实。  荆门市召开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调度会,副市长刘克雄参加会议并讲话,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作为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进行调度。  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省市督查激励表彰的主要内容。  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指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范围、案件类别、情节界定、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细化和解读。  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宣传,在市级主要媒体平台对首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洪湖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洪湖市某烟花爆竹贸易公司及荆州区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强化排查治理 注重工作实效湖北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应列尽列”的原则,通过强化重点线索排查,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重点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群众深恶痛绝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查快办、应列尽列。目前,全市共办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案件30件,涵盖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拒不履行等多个领域。  荆门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对118件涉嫌倒卖、出租、出售营业执照的涉案当事人按登记机关进行梳理,制定《涉空壳公司案件情况分解表》,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查处并启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程序。  黄冈市市场监管局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公平竞争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监管领域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情形进行梳理,形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情形法律法规清单》79条,全市梳理行政处罚案件1585件,初步获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线索178条,已办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案件20件。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通过召开案审会等形式,对今年查办的787件案件进行分类排查和分析研判,建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线索台账。强化试点推进 深化部门协作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印发《关于开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确定34个县(市、区)局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强化与公安、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协作,建立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和跟踪台账,做好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受理范围、审批流程、公示途径等工作落实。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强化失信联合惩戒,遏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反复出现。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与负责审理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江岸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各区局与辖区人民法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政院合作,共同推进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条件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将文书抄告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襄阳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会商、沟通、协作机制,联合印发《襄阳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工作规则》,各级人民法院按季度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移交法院判决、裁定案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按程序进行梳理、列入、反馈。截至目前,该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梳理生效法律文书31件。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人民法院共同分析近年来受到司法限制且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条件的生效法律文书261件,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排查侦办的重大刑事案件,移交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线索9条。  黄冈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的通知》,形成行政与司法共治的政院合作模式,实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常态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已办理法院移交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案件14件。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管局与区人民法院签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常态化沟通和信息共享,共收到鄂城区人民法院推送的生效法律文书53份,目前已启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程序。  孝昌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梳理和核查,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本报记者 王国明 通讯员 吴晓红 陈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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